各区市质监站,各有关企业:
4月中下旬,省环保检查组对我市大气污染进行了重点整治专项行动。从检查情况看,我市个别预拌混凝土(预拌砂浆)企业未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有关规定。按照省检查组要求,对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肃追责问责。为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进一步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(预拌砂浆)生产企业扬尘治理水平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预拌混凝土(预拌砂浆)生产企业储存砂、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;不能密闭的,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,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。采用密度网覆盖的,网片之间必须采取可靠连接,并连接牢固。
二、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企业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威海市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
2019年5月6日